ICS11.220
CCSB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330.4—2026
代替GB/T22330.4—2008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4部分:无猪瘟区
Standardforspecifiedanimaldiseasefreezone—
Part4:Classicalswinefeverfreezone
2026-02-27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引言 Ⅳ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猪瘟病毒感染 1 ……………………………………………………………………………………………
5 潜伏期 1 ……………………………………………………………………………………………………
6 基本要求 1 …………………………………………………………………………………………………
7 监测要求 2 …………………………………………………………………………………………………
8 发生有限疫情建立感染控制区 2 …………………………………………………………………………
9 无猪瘟区的恢复 2 …………………………………………………………………………………………
ⅠGB/T22330.4—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22330《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的第4部分。GB/T2233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无口蹄疫区;
———第3部分:无猪水疱病区;
———第4部分:无猪瘟区;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
———第6部分:无非洲马瘟区;
———第7部分:无牛瘟区;
———第8部分: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
———第9部分:无牛海绵状脑病区;
———第10部分:无蓝舌病区;
———第11部分:无小反刍兽疫区;
———第12部分:无绵羊痘和山羊痘(羊痘)区;
———第13部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
———第14部分:无新城疫区。
本文件代替GB/T22330.4—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4部分:无古典猪瘟(猪瘟)区》,与
GB/T22330.4—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猪瘟病毒感染”(见第4章);
b) 更改了“潜伏期”(见第5章,2008年版的第4章);
c) 更改了“基本要求”(见第6章,2008年版的第5章);
d) 增加了“监测要求”(见第7章);
e) 增加了“发生有限疫情建立感染控制区”(见第8章);
f) 更改了“无猪瘟区的恢复”(见第9章,2008年版的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隋金钰、刘丽蓉、张衍海、李超、刘静、王永海、范钦磊、孙晓东、刘飞、王栋、李鹏、
路平、任颖超、李佳瑞、郭建梅、徐天刚。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22330.4—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GB/T22330.4—2026
引 言
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是防控动物疫病、促进国际贸易的国际通用做法,世界
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中明确提出无疫区建设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并规定了口蹄
疫等几十种动物疫病的系列无疫区标准,为有关国家实施无疫区建设提供了指南。2008年,我国制定
了无疫区系列标准,随着多年来无疫区建设理论的发展和实践经验积累,考虑到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际,原标准已不能满足现实工作需求。鉴于《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中无疫区相关要求发生了调整,且全
球动物疫情形势和防控策略也发生了变化,为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GB/T22330《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标准》结合国内外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以更好地规范我国无疫区建设、评估和维持工作。GB/T22330
拟由十四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则。目的在于规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立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
———第2部分:无口蹄疫区。目的在于规定无口蹄疫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3部分:无猪水疱病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猪水疱病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4部分:无猪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猪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非洲猪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6部分:无非洲马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非洲马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7部分:无牛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牛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8部分: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9部分:无牛海绵状脑病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牛海绵状脑病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10部分:无蓝舌病区。目的在于规定无蓝舌病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11部分:无小反刍兽疫区。目的在于规定无小反刍兽疫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12部分:无绵羊痘和山羊痘(羊痘)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绵羊痘和山羊痘(羊痘)区建立、恢
复等要求。
———第13部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14部分:无新城疫区。目的在于规定无新城疫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ⅣGB/T22330.4—2026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4部分:无猪瘟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猪瘟区建立的基本要求、监测要求,以及发生有限疫情建立感染控制区的条件和无
猪瘟区恢复条件等。
本文件适用于无猪瘟区的建立和恢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6551 猪瘟诊断技术
GB/T22330.1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2233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猪瘟病毒感染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视为发生猪瘟病毒感染:
a) 从猪样品中分离鉴定出猪瘟病毒(疫苗株除外);
b) 从出现猪瘟临床症状,或与猪瘟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猪样品中检测出猪瘟病毒
抗原或核酸(疫苗株除外);
c) 从出现猪瘟临床症状,或与猪瘟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猪样品中检测出非免疫所
致的猪瘟病毒特异性抗体。
5 潜伏期
猪瘟的潜伏期为14d。
6 基本要求
6.1 遵守GB/T22330.1中关于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基本条件的规定。
6.2 基于风险,与毗邻猪瘟病毒感染国家或地区间设有保护区,或具有人工屏障或地理屏障,能有效防
止猪瘟病毒传入。
6.3 经监测证明,过去12个月内未发现猪瘟病毒感染。
1GB/T22330.4—2026
7 监测要求
7.1 遵守GB/T22330.1中关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监测的相关规定。
7.2 制定猪瘟监测方案(计划),能及时发现猪瘟病毒感染。至少应包括监测主体、范围、频率、方式、抽
样方法、诊断和检测方法、结果判定等内容。
7.3 检测和诊断方法符合GB/T16551要求。
8 发生有限疫情建立感染控制区
8.1 无猪瘟区发生猪瘟疫情时,该无猪瘟区的无疫状态暂时停止。
8.2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采取疫情控制相应的处置措施。
8.3 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查明疫源,如所有疫点之间存在流行病学关联,且数量有限、地理分布清
楚,确认该起疫情为发生在无疫区局部范围内的有限疫情。
8.4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结合地理特点,在发生有限疫情的区域建立感染控制区。
8.5 明确感染控制区的范围和边界,感染控制区不应小于受威胁区。
8.6 感染控制区应包含所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猪瘟病例。
8.7 对整个无猪瘟区进行基于风险的监测。感染控制区内最后一例发病动物扑杀处置后至少28d没
有发现新的猪瘟病毒感染,可申请感染控制区的建成。
9 无猪瘟区的恢复
9.1 建成感染控制区,感染控制区外的其他区域随即恢复为无猪瘟区。
a) 感染控制区内最后一例感染动物扑杀后的3个月内,经监测证明,未发现猪瘟病毒感染,可申
请恢复无猪瘟区。
b) 感染控制区的无疫状态恢复应当在疫情发生后的12个月内完成。
9.2 未建成或未建设感染控制区,在最后一例感染动物扑杀后的3个月内,经监测证明,未发现猪瘟病
毒感染,可申请恢复为无猪瘟区。
2GB/T22330.4—2026
GB-T 22330.4-2026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4部分 无猪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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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6-07-04 12:01:0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