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220
CCSB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330.13—2026
代替GB/T22330.13—2008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13部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
Standardforspecifiedanimaldiseasefreezone—
Part13:Highpathogenicityavianinfluenzafreezone
2026-02-27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引言 Ⅳ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 1 ………………………………………………………………………………
5 潜伏期 1 ……………………………………………………………………………………………………
6 基本要求 1 …………………………………………………………………………………………………
7 监测要求 2 …………………………………………………………………………………………………
8 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的暂停和恢复 2 ……………………………………………………………………
ⅠGB/T22330.13—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22330《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的第13部分。GB/T22330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无口蹄疫区;
———第3部分:无猪水疱病区;
———第4部分:无猪瘟区;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
———第6部分:无非洲马瘟区;
———第7部分:无牛瘟区;
———第8部分: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
———第9部分:无牛海绵状脑病区;
———第10部分:无蓝舌病区;
———第11部分:无小反刍兽疫区;
———第12部分:无绵羊痘和山羊痘(羊痘)区;
———第13部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
———第14部分:无新城疫区。
本文件代替GB/T22330.13—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13部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
区》,与GB/T22330.13—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见第4章);
b) 删除了“无HPAI区”(见2008年版的第5章);
c) 增加了“基本要求”(见第6章);
d) 增加了“监测要求”(见第7章);
e) 增加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的暂停和恢复”(见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静、范钦磊、孙晓东、刘飞、郭建梅、任颖超、李佳瑞、刘俊辉、王栋、路平、李鹏、
徐天刚、刘倩、纪正旭、王永海。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8年首次发布为GB/T22330.13—2008;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GB/T22330.13—2026
引 言
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是防控动物疫病、促进国际贸易的国际通用做法,世界
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中明确提出无疫区建设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并规定了口蹄
疫等几十种动物疫病的系列无疫区标准,为有关国家实施无疫区建设提供了指南。2008年,我国制定
了无疫区系列标准,随着多年来无疫区建设理论的发展和实践经验积累,考虑到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际,原标准已不能满足现实工作需求。鉴于《陆生动物卫生法典》中无疫区相关要求发生了调整,且全
球动物疫情形势和防控策略也发生了变化,为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GB/T22330《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标准》结合国内外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以更好地规范我国无疫区建设、评估和维持工作。GB/T22330
拟由十四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则。目的在于规定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立的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
———第2部分:无口蹄疫区。目的在于规定无口蹄疫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3部分:无猪水疱病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猪水疱病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4部分:无猪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猪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非洲猪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6部分:无非洲马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非洲马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7部分:无牛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牛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8部分: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9部分:无牛海绵状脑病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牛海绵状脑病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10部分:无蓝舌病区。目的在于规定无蓝舌病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11部分:无小反刍兽疫区。目的在于规定无小反刍兽疫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12部分:无绵羊痘和山羊痘(羊痘)区。目的在于规定无绵羊痘和山羊痘(羊痘)区建立、恢
复等要求。
———第13部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目的在于规定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第14部分:无新城疫区。目的在于规定无新城疫区建立、恢复等要求。
ⅣGB/T22330.13—2026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13部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建立的基本要求、监测要求、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的暂停和恢
复等。
本文件适用于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的建立和恢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8936 禽流感诊断技术
GB/T22330.1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22330.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视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
a) 从家禽样品中分离鉴定出符合GB/T18936规定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b) 从家禽样品中检测出符合GB/T18936规定的特异性抗体(非免疫)和核酸。
5 潜伏期
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潜伏期为14d。
6 基本要求
6.1 遵守GB/T22330.1中关于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基本条件的规定。
6.2 基于风险,与毗邻高致病性禽流感感染的国家或区域间可设保护区,或具有人工屏障或地理屏
障,能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
6.3 经监测证明,过去12个月内未发现家禽有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
6.4 建立家禽及遗传物质引入管理制度,可证明引入家禽和遗传物质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
1GB/T22330.13—2026
7 监测要求
7.1 遵守GB/T22330.1中关于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监测的相关规定。
7.2 应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方案(计划),能及时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至少应包括监测
主体、范围、频率、方式、抽样方法、诊断和检测方法、结果判定等内容。
7.3 监测对象应涵盖家禽和野禽。
7.4 检测和诊断方法应符合GB/T18936技术要求。
8 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的暂停和恢复
8.1 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该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的无疫状态暂时停
止,并采取疫情处置措施和扑杀政策。
8.2 在最后一例感染家禽扑杀后,经监测证明,28d内未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感染,可申请恢复无
高致病性禽流感区。
2GB/T22330.13—2026
GB-T 22330.13-2026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13部分 无高致病性禽流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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