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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80 CCS SAASS B 10 团体 标准 T/SAASS 327—2026 烤烟有机肥堆制及施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composting and application of organic manures in flue-cured tobacco 2026-02-11发布 2026-02-11实施 山东农学会 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AASS 327 —2026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山东农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山东 临沂烟草有限公司、山东日照烟草有限公司、山东淄博烟草有限公司、山东青岛烟草有限公司、山东莱 芜烟草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光杰、王艳芹、张志勇、王家民、孟凡超、李彦、高新昊、王学君、刘兆东、 吴小宾、马长健、齐煜蒙、刘利宁、李军、杨继琨、刘元德、薛博、杨杰、谭效磊、王文杰、卢爱义、 吴会才、戴华伟、丁志勇、刘文涛、吴健、刘士峰、李兴涛、王良彦、王永盛。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AASS 327 —2026 1 烤烟有机肥堆制及施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烤烟有机肥堆制的一般要求、 堆制技术、 堆肥产品采样检测、 有机肥施用和注意事项。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烤烟种植区有机肥堆制及施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含量的测定 真空烘箱法 GB/T 19524.1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 GB/T 23349 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GB/T 24891 复混肥料粒度的测定 GB/T 25169 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 GB/T 25246 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525 有机肥料 NY/T 3442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NY/T 3958 畜禽粪便安全还田施用量计算方法 NY/T 4077 有机肥料氯、钠含量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一般要求 烤烟有机肥的技术指标、限量和卫生学指标应符合表 1和表2要求。堆肥(农家肥)执行标准应符合 NY/T 3442 的要求。堆肥(农家肥)产物质量应符合表 3要求。 表1 有机肥料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 指标要求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30 总养分( 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4.0 氮的质量分数 (以烘干基计), % 0.5~2.5 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 % ≤30 酸碱度( pH) 5.5~8.5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 % ≤0.5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 ≤1 表2 有机肥料限量和卫生学指标要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AASS 327 —2026 2 项目 指标要求 总砷As,mg/kg(以烘干基计 ) ≤15 总汞Hg,mg/kg(以烘干基计 ) ≤2 总铅Pb,mg/kg(以烘干基计 ) ≤50 总镉Cd,mg/kg(以烘干基计 ) ≤3 总铬Cr,mg/kg(以烘干基计 ) ≤150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 /g ≤100 蛔虫卵死亡率, % ≥95 表3 堆肥产物质量要求 项目 指标要求 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 % ≥30 水分含量, % ≤45 蛔虫卵死亡率, % ≥95 粪大肠杆菌群数,个 /g ≤100 氯离子的质量分数, % ≤1 5 烤烟有机肥堆制技术 5.1 堆肥生产原料 5.1.1 主料:选择氯离子含量≤ 1%(以烘干基计)的畜禽粪便,检测方法按 NY/T 4077 的规定执行。 5.1.2 辅料: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秸秆、豆粕、棉粕、米糠、麸皮等 。 5.2 堆肥作业场地 堆肥作业场地应选择在地面平整、地势较高且可遮雨的空闲地块,与村庄规划边界的直线距离不得 小于1 km,远离水库、河道、地下水源保护区等各类水源地和水源保护范围,做好排水系统,确保排水 通畅,避免污水外溢周边环境。堆肥作业场地应符合 GB/T 36195 的要求,应采取地面硬化、防渗漏、防 径流、雨污分流等措施。 5.3 堆肥生产设备 装载机、粉碎机、翻堆机、搅拌机、筛分机、包装机以及生产物料仓等。 5.4 堆肥过程 5.4.1 堆肥生产作业 将牛、羊、兔等 畜禽粪便 与辅料混合均匀,混合后的物料含水率宜为 45%~65%,碳氮比( C/N)为 20:1~40:1,粒径不大于 3 cm,适宜的 pH为5.5~8.5。堆肥生产过程中可添加有机物料腐熟剂,接种 添加量为堆肥物料质量的 0.1%~0.2%。堆肥应符合 GB/T 36195 和NY/T 3442 的要求。有机物料腐熟剂选 用应符合 GB 20287的要求。 5.4.2 一次发酵 通过堆体曝气或翻堆,使堆体温度达 到55℃以上,条垛式堆肥维持时间不得少于 15 d,槽式堆肥维 持时间不少于 7 d,反应器堆肥维持时间不少于 5 d,堆体温度高于 65℃时,通过翻堆、搅拌、曝气降温 至55℃~65℃区间。堆体内部氧气浓度应不小于 5%,曝气风量宜为 0.05 m3/min~0.2 m3/min(以每立方 米物料为基准) 。 条垛式堆肥和槽式堆肥的翻堆次数宜为每天 1次, 反应器堆肥应采取间歇搅拌方式 (如: 开30 min,停30 min)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AASS 327 —2026 3 5.4.3 二次发酵 堆肥产物作为商品有机肥或栽培基质时应进行二次发酵, 二次发酵时间不少于 15 d,堆体温度稳定 无回升时终止发酵 。堆肥作业结束时,堆肥产物应呈疏松的团粒结构,颜色呈黑褐色,无明显臭味, pH 通常为弱碱性。 6 堆肥产品 6.1 采样检测 烤烟有机肥堆制后,使用前需采样检测,堆肥(农家肥)每沤制周期检测 1次。检测方法应符合 GB/T 25169的要求,堆肥产品应符合 NY/T 525 和NY/T 3442 的要求。 6.2 采样数量 采用交叉或梅花形布点取样,根据烤烟有机肥堆制的体积(或质量)确定采样个(点)数,体积(或 质量)小于 5 m3(或t)时,取样数量应不少于 5个(点);体积(或质量)大于 5 m3~30 m3(或t)时, 取样数量应不少于 11个(点);体积(或质量)大于 30 m3(或t)时,取样数量应不少于 14个(点)。 用四分法分取样品,一式三份,每份约 0.5 kg。 6.3 采样位置 所选取样点的位置应于地面上方 10 cm以上,于堆肥顶部 10 cm以下,去除杂物后混合均匀,推荐使 用四分法保留 500 g用于分析检测。 6.4 检测方法 水分含量按 GB/T 8576 的规定执行。酸碱度和有机质含量按照 NY/T 3442 的规定执行。总氮、总磷和 总钾按照 NY/T 525 的规定执行。总氯按照 NY/T 4077 的规定执行。粒度按照 GB/T 24891 的规定执行。粪 大肠菌群数按照 GB/T 19524.1 的规定执行。蛔虫卵死亡率按照 GB/T 19524.2 的规定执行。砷、汞、铅、 镉和铬含量按照 GB/T 23349 的规定执行。 7 烤烟有机肥施用 7.1 烤烟有机肥用量 7.1.1 确定原则 基于土地承载力测算 ,有机肥应施尽施。 有机肥施用量应遵循 “以地定产、以产定肥、有机无机协 调、养分平衡供应 ”的原则,依据土壤肥力水平、目标产量、有机肥养分含量及当季利用率综合确定。 7.1.2 有机肥施用量计算 有机肥施用量的计算按照 GB/T 25246 中规定的方法执行, 最大年施用量的计算按照 NY/T 3958中规 定的方法执行 。烤烟总施氮量( N)宜控制 在5 kg/667 m2~7 kg/667 m2纯氮范围内,具体用量应根据土壤 氮含量和目标产量确定。在总施氮量中,由有机肥提供的氮素比例应占 25%~35%。 7.2 有机肥施用方法 7.2.1 施用前质量要求 有机肥施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测,严禁施用未达到本 文件第4章规定的质量 要求的有机肥。 7.2.2 施用基本原则 有机肥应作为基肥,于烤烟移栽前结合整地或起垄一次性施入,优先推荐采用 “机械撒肥 ”作业模 式,以提高施肥均匀性、作业效率并促进土肥融合。根据烟田条件和农艺要求,可选择条施或撒施方式 施用。 7.2.3 条施技术要求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 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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