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标准网
2025-05-12发布 2025-05-30实施DB1306 保定市地方标准 DB1306/T295-2025 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处置规范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ICS13.100 CCSC51DB1306/T295-2025 I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满城区农产品综合检测服务中心、安国市药品检验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苑思坤、邢文静、陈海军、李春飞、胡亚娟、梁倩立、杨文宁、王慧婷、邵占 青、李芳。DB1306/T295-2025 1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处置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处置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中细菌、霉菌、酵母菌、细菌内毒素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本文件不适用于被病毒污染、废弃动物尸体、病理学废弃物、血液废弃物处置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SN/T4835-2017实验室生物废弃物管理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检验检测机构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 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 生物危险性废弃物 能造成危险的生物性废弃物。本文件所指的仅包括细菌、霉菌、酵母菌、细菌内毒素废弃物。 4原则 4.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生物危险性废弃物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4.2生物危险性废弃物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放。 4.3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交叉污染。 5场所 5.1用于放置生物危险性废弃物的存储冰箱及专用容器,应放置于室内,并具有放丢失措施。 5.2存储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冰箱、容器及专门的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6人员DB1306/T295-2025 26.1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生物危险性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应根据实际产生的废弃物量配备相 应数量的处置人员,但不得少于2人。 6.2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负责处置生物危险废弃物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危险废弃 物的性质、分类、存储、操作步骤、防护事项、应急措施等内容,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3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或废弃物的风险等级,为生物危险性废弃物的处置人员配备相应的防 护服、手套、防护面罩、口罩等防护用品。 7容器及标识 7.1应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及危害性,选择特定的防止外溢的存储容器。 7.2放有生物危险性废弃物的容器应标注“生物危害”或其他显著标识。 7.3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应使用符合医疗废弃物标准的专用塑料袋。 8废弃物分类 8.1按生物危险性废弃物的物理性质,可分为: 8.1.1固体废弃物:如带菌的琼脂平皿、带菌的斜面、带菌的容器、器具等。 8.1.2液体废弃物:如菌悬液、孢子悬液等。 8.2按生物危险性废弃物中污染物的来源,可分为: 8.2.1细菌废弃物:如被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芽孢杆菌等污染的琼脂平皿、菌悬液等。 8.2.2霉菌和酵母菌废弃物:如被黑曲霉或念珠球菌等污染的琼脂平皿、菌悬液等。 8.2.3细菌内毒素废弃物:如被细菌内毒素污染的器皿等。 9处置 9.1固体废弃物:带菌的琼脂平皿、斜面放入耐高温塑料袋中,带菌的容器放在不锈钢桶中,放入蒸汽 压力灭菌器,121℃湿热灭菌30-60分钟。 9.2液体废弃物:菌悬液、孢子悬液由于灭菌时压力骤然变化容易造成沸腾外溢,所以要求放入不锈钢 桶或托盘中,放入蒸汽压力灭菌器,121℃湿热灭菌30-60分钟。 9.2带菌的锐器应放置于不易刺破的容器内,放入蒸汽压力灭菌器,121℃湿热灭菌30-60分钟。 9.3细菌废弃物和芽孢废弃物:根据废弃物的物理特性按照9.1及9.2执行,芽孢废弃物应在121℃湿热 灭菌至少60分钟或以上。 9.4霉菌和酵母菌废弃物:如污染平皿中已经生长有大量菌丝和孢子,需要在平皿中轻轻注入少量甲酚 皂或新洁尔灭或其他等效消毒液,以浸润菌丝和孢子,防止平皿在移动或灭菌过程中到处飞散污染环境, 按照9.1进行处置,液体形态的霉菌和酵母菌废弃物按照9.2进行处置。 9.5细菌内毒素废弃物:将接触细菌内毒素的玻璃器皿放入干燥箱中,250℃干热灭菌1-2小时。 9.6灭活后的污染性废弃物应分类放置于相应容器中密闭存放。 10收集、暂存 10.1将灭活后的培养基、废液等用规定的容器进行收集,应交由专业的生物危险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 后续无害化处理。DB1306/T295-2025 310.2灭活后的培养基、废液在暂存过程中应妥善保存,尽快处理,防止出现二次腐败变质。 11记录 11.1记录表需填写污染物名称、来源、数量、处置日期、处置人、灭活结果等关键信息,确保处置过 程可追溯。 11.2灭活的生物危险性废弃物移交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后续无害化处理,并做好交接记录。 12日常监督 至少每月一次对生物危险性废弃物的处置、储存、移交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禁出现泄漏或遗失 的情况。 13应急措施 如果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生物危险性废弃物的泄漏,应采用75%酒精或其他适宜的消毒液进行覆盖或 清洗。DB1306/T295-2025 4参 考 文 献 [1]GB39707-2020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df文档 DB1306-T 295-2025 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处置规范 保定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6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6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1306-T 295-2025 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处置规范 保定市 第 1 页 DB1306-T 295-2025 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处置规范 保定市 第 2 页 DB1306-T 295-2025 检验检测机构生物危险性废弃物处置规范 保定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12-13 11:09:10上传分享
友情链接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