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I C S6 5.0 2 0
C C SB
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 N/T4 2 4 6.3—2 0 2 1
维修用途入境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第3部分:维修企业能力评估要求
R u l e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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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 r t
3:E n t e rpr i s e
m a i n t e n a n c e
c apa b i l i 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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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equ i r e m e n t s
2 0 2 1-0 6-1 8发布 2 0 2 2-0 1-0 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发 布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 B/T
1. 1—2 0 2 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是 S N/T
4 2 4 6《入境维修用途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的第3部分,S N/T
4 2 4 6—2 0 2 1已经发布
了以下部分 :
— — —第1部分:通用要求 ;
— — —第2部分:自贸区特殊要求 ;
— — —第3部分:维修企业能力评估要求 。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负责起草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殷玉海、唐又红、韩露、凌晓虎、钟桦、陈夫志、石巍、张彦。
ⅠS N/T4 2 4 6.3—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维修用途入境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第3部分:维修企业能力评估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入境维修企业的维修能力实施评估的原则和程序 。
本文件适用于对入境维修企业进行能力评估 ,为相关风险管理活动提供信息和依据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
本文件。
G B/T
2 3 6 9 4 风险管理 术语
S N/T
4 2 4 6. 1 维修用途入境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 B/T 2 3 6 9 4 和S N/T 4 2 4 6. 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1
入境维修 i mpo r t
pr o d u c t s
f o r
m a i n t e n a n c e
pu rpo s e
指通过维护 、修理、检测、升级或其他维修处置使入境原件局部受损功能恢复或原有功能升级等活
动。经过“维修”的料件,不改变原件的序列号 、品牌。按维修服务类别不同可分为 :售后服务维修 、专业
维修。
3.2
能力评估 c apa c i ty
a s s e s s m e n t
对企业开展入境维修用途产品维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企业本身在安全 、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能
力,以及在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性及其危害程度所进行的评定 (包括定性或定量的分析 ) ,以确定
是否有必要采取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
3.3
结果判定 ju dgm e n t
企业能力评估活动中对评估项目的评估结果与标准要求的符合程度作出的判定 。
3.4
控制能力 c o n t r o l
a b i l i ty
主观避免或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潜在损失的能力 。
4 评估程序
4.1 维修企业能力评估程序由企业能力评估申请 、申请文件审查 、现场评估 、能力评估结果认定等环节
组成。
1S N/T4 2 4 6.3—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4.2 对拟从事机电产品入境维修的企业实施能力评估 。
5 评估要求
5.1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维修经营范围 。
5.2 有固定的维修场所 ,并具有一定规模 。
5.3 企业获得 I S O
9 0 0 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5.4 有相对稳定的维修用途入境机电产品来源 。
5.5 维修业务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
5.6 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标准 、工艺技术条件 。
5.7 具备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设备 、设施。
5.8 具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 、有能力的 、能够满足待维修件和维修成品检测要求的专业检测人员
和检测手段 。
5.9 对维修产品涉及的安全 、卫生、环保和性能等项目 ,能够实施有效控制 。
5.1 0 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处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
6 文件要求
维修企业能力评估申请文件要素 。
— — —企业营业执照 。
— —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
— — —企业维修设备 、测试设备清单 。
— — —企业维修工艺流程图 。
— — —企业对所开展的维修业务不涉及侵犯相关产品知识产权的承诺书 。
— — —企业与废弃物 (包括:废液、废气及固体废弃物 )处理机构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相关废弃物处
理机构的资质证明 。
— — —I S O
9 0 0 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 。
— — —当企业发生法人变更 、产线搬迁 、维修产品范围变化等重大变化时 ,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7 文件审查
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一致性、齐全性,材料不全的 ,应通知企业补齐 。
8 现场评估
企业现场评估内容和要求可参考 《入境维修企业能力评估现场记录表 》 (参见附录 A) 。
9 结果认定
经审核符合能力评估要求的维修企业 ,企业名单 、维修产品种类等信息须在海关总署报备 。未通过
能力评估的企业 ,可在整改后重新提出能力评估申请 。
2S N/T4 2 4 6.3—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附 录 A
(资料性)
入境维修企业能力评估现场记录表
企业名称 : 评估编号 :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结果 备注
1.基本条件1. 1 应三年内未受到海关及其他政府部门的行政
处罚□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1. 2 应建立与维修业务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
包括工艺流程 、程序控制 、操作规范□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1. 3 应具备固定的维修场地□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1. 4 应配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维修 、测试设备□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1. 5 企业维修的产品应与其申请的产品相一致□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2.人员条件2. 1 质量管理文件中应规定与维修活动有关的各类
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2. 2 管理人员应知晓与维修业务相关的海关法律法
规要求□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2. 3 维修、检测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培训并能按
相关作业指导书正确操作□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2. 4 应对相关人员变动有专门控制文件□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3S N/T4 2 4 6.3—2 0 2 1以正式出版文本为准企业名称 : 评估编号 :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估结果 备注
3.维修过程3. 1 应按照维修 、检测工艺 ,建立每一个维修 、检测
环节的作业指导书 ,包括验收要求□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3. 2 应保证进厂的维修品清洁卫生 ,无夹带影响环
境卫生的有毒有害物质□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3. 3 生产、检测设备的种类 、规格、数量、性能、功能、
精度等应能满足维修产品产量和质量的需求□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3. 4 应建立覆盖维修品进出库 、维修和检测过程的
信息化管理系统 ,能满足海关部门对维修过程的核查
需要□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4.成品监管4. 1应建立成品检验的检验规程□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4. 2维修后成品应达到维修目的 。□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5.
废物处理5. 1 对废弃件应建立追溯制度 ,能够按照国家规定
对其进行处置□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5. 2 应有放置无法实施维修产品的独立场所□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5. 3 对废液、废气、固体废弃物应有符合环保要求的
处置方案□
符合
□
不符合
□
不适用
评估结论 :
□建议通过能力评估
□需实施纠正措施并验证合格后 ,建议通过
□不建议通过能力评估
4S N/T4 2 4 6.3—2 0 2 1
SN-T 4246.3-2021 维修用途入境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第3部分 维修企业能力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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